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大家关注 > 正文
    购物车
    0

    沧州男孩李泽宇离世!已做尸检,妈妈几次吃救心丸!转发求线索

    信息发布者:wanglihui
    2018-12-14 12:40:00   转载

     河青家长会 | 2018.12.13

    河北青年报《家长会》周刊官微


    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


    大新闻:微信又㕛叒改版了~


    11月5日,


    河青家长会微信刊登了


    沧州献县十五级乡小营村的


    10岁男孩李泽宇


    帮妈妈扔完垃圾后走失的消息。



    微信发布后,


    牵动着数十万人的心


    大家都帮忙转发扩散。


    12月12日下午,


    记者从献县走失男孩李泽宇的姐姐处获知,


    献县走失男孩李泽宇


    在12月(12日)上午11点20分左右


    被姥姥在家附近的坟地边找到了,


    但已经不幸身亡。


    姥姥在坟地边发现李泽宇,家人已要求警方尸检


    12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献县志愿者协会裘会长,他说自从孩子丢失以后,孩子的姥姥天天转悠找孩子,12日上午11点20分左右,孩子姥姥转到距离自家菜地附近的坟地边发现了一只小手,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裘会长还告诉记者,发现李泽宇的位置离最近住户也就100多米,在一家坟场附近,在村北面。


    李泽宇姐姐告诉记者,昨晚(12日)李泽宇家人已经向警方要求对尸体做进一步检查。


    随后,


    献县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


    ↓↓↓


    12日19时许,献县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通报称12月12日11时20分,献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十五级乡小营村西北角洼地内发现疑似尸体。


    接警后,市、县两级刑侦、辖区派出所30余名警力立即赶赴现场,同步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相关工作。现场经小营村11月4日走失男童家属辨认,确认逝者为李某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也请广大群众积极向警方提供各类线索。



    李泽宇妈妈悲伤过度,已经吃了几次速效救心丸


    12月13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了李泽宇的家人,李泽宇的姐姐告诉记者,昨天在得知孩子不幸去世的消息后李泽宇的妈妈已经吃了好几次速效救心丸了,妈妈无法接受这个残忍的事实,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据了解,目前孩子的尸体已经在县中医院做了尸检,家人正在等待尸检报告的结果。


    李泽宇姐姐哭着向大家表达感谢


    李泽宇姐姐哭泣着对记者说,“由于妈妈现在状态不好,我替我的家人对一直关注和帮忙寻找李泽宇的好心人说一声谢谢:首先感谢蓝天救援队帮助打捞我弟弟,感谢献县文明志愿者协会帮助寻找我弟弟,感谢红十字会的救助,感谢一直关心和帮助我们的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好心人。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沧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帮助寻找



    献县文明志愿者协会帮助寻找


    李泽宇的姐姐告诉记者,“我弟弟已经走了,妈妈情况很不好,还是一直哭,我现在就是帮帮弟弟处理身后事了。”


    在与记者交谈中,李泽宇的姐姐还不忘提醒有孩子的家长,平时一定要看护好孩子。


    38天前,懂事的李泽宇下楼扔垃圾


    却再也没回来


    11月4日中午11时许,


    懂事的李泽宇主动下楼扔垃圾,


    然而等着孩子吃午饭的


    付女士却一直没等到儿子回来。


    李泽宇家门口的监控录像显示,


    李泽宇扔完垃圾


    走到家门口时看了家里一眼,


    之后蹦蹦跳跳地跑向了别的方向……


    38天,


    因为伤心过度,


    李泽宇的妈妈整日以泪洗面,


    眼睛视力下降厉害,


    已经看不清东西。


    李泽宇的爸爸


    也因此一夜之间衰老很多。


    李泽宇姐姐曾在找弟弟的直播中哽咽道:


    “我要等到我弟平安回家的那天”


    现在,历时38天,


    经过多方的努力寻找,


    最后却是这样的结局,


    小编的心都碎了。


    目前


    事件正在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希望能够尽快查明真相


    ZHUAN发出去,


    希望广大网友积极提供各类线索。


    还孩子一个公道!


    小泽宇走好……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